(2018年1月5日淮安市淮安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)
任命王桂民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 任命刘 超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 任命孔得吉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; 任命葛志生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。